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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0日,總理李強發布了《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於2024年11月8日國務院第45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根據2024年11月修訂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節、勞動節各增加1天。對放假調休原則作進一步優化完善,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春節自農歷除夕起放假調休8天,國慶節自10月1日起放假調休7天,勞動節放假調休5天,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分別放假調休或連休3天(如逢周三則只在當日放假),國慶節放假如逢中秋節則合並放假8天。中國新增2天法定節假日,原先的月出勤天數20.83天和月工資計薪天數21.75天是否會發生改變,下文將詳細為您解答一下:
一、 月出勤天數
修改前,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修改後,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節假日)=248天
月工作日248÷12月=20.67天/月
二、 月工資計薪天數
修改前,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所以,月工資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由於21.75天的計算公式與法定節假日天數無關,所以月工資計薪天數21.75天不變。
綜上,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會導致月出勤天數從20.83天/月減少到20.67天/月,但不改變月工資計薪天數21.75天。
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和影響可以總結為以下幾點:
一、 放假天數增加
修改前,全體公民一共有7個可放假的節日,一共可以放假11天。
修訂後,全體公民可享受的放假天數增加到13天,增加了2天,分別是農歷除夕和5月2日。
二、 放假規則更加明確
修改後,形成了“2長假+1中假+4小假”的三段式布局。具體來說,“2長假”是指春節和國慶;“1中假”指五一放假調休;“4小假”指元旦、清明、端午、中秋。
三、 調休辦法更加優化
結合落實帶薪年休假等制度,實際形成較長假期。除個別特殊年節外,法定節假日假期前後連續工作一般不超過6天。這樣更好地滿足了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休閑需求,同時也反映了社會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升級的客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