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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院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案例
中国税务居民跨境收入纳税申报
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新政
上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规范申报
中国个人境外收入纳税管理
如何减少企业经营成本,增强市场活性,促进就业率一直都是棘手难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减轻企业负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于2024年3月23日印发《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为中小企业降低税费成本、用工成本、用能成本和融资成本。其中,用工成本如何降低,可以参考以下:
降低医疗保险保险费率
从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由原先的10%降至9%。其中,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的比例维持在原先的8.5%,而单位缴纳的地方附加医疗保险比例有原来的1.5%,调整为0.5%。企业可以通过社保扣缴义务端以及电子税务居中查看单位医保的扣款详情。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在通知中,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返还上一年度实缴失业保险的30%和60%返还。目前,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还未出台关于稳岗返还的相关政策,关于实施举措可以进一步观望。
实施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于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吸纳以下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RMB2,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该就业补贴免申请即享受,由人社相关单位审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人员名单核定发放。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费率将继续执行原来的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0.5%。1类至8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失业保险费率维持原来的1%,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4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