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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是单位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员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使年终奖既能对员工一年的工作付出给予较为全面、公正的评价,又能激励员工,留住人才。
年终奖的主要发放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 双薪制
年底双薪制是最为常见且融入度较高的年终奖支付方式之一。众多企业,尤其是以外贸为主导业务的企业以及外企,往往会采用此种策略,即将员工日常月收入的总额在年底增发不多于一个月或者多达数个月的薪酬作为其年终奖的形式。只要员工在年底仍然在岗,无论他个人的表现如何,无论公司的业绩如何,全员享受,属于“普惠”。
二、 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个人年度工作表现以及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为基准进行调剂和发放的奖金。其发放比例和数额的差距较大,体现了员工和公司的绩效差异。通常情况下发放规则是公开的,如某某级别的target bonus(即个人表现和公司表现均是达到目标时对应的奖金)相当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资(而且级别越高的人奖金占总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对每个人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一样,有的对全员公开,有的不公开。
三、 红包
红包这类年终奖的发放形式主要由雇主主导,并无固定规律可循。具体金额可能与员工与老板之间的亲密程度有关、与老板对员工的主观评价有关、与员工的从业经验相关、甚至对于某些重大事件中的突出贡献也有影响。
除了上述三种主要形式,年终奖的发放形式还可能包括评优奖、业绩奖、干股分红等,一些公司还将旅游奖励、赠送保险、车贴、房贴等列入年终奖的内容。这些形式的年终奖旨在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全年一次性奖金,其计税方式主要有两种: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以下是对这两种计税方式的详细解释:
一、 单独计税
需要注意的是,年终奖采取单独计税方式计算个税的时候,奖金收入不得再次扣除费用、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及捐赠等。
二、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居民个人也可以选择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此时,年终奖将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综合所得一起,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过程包括:
在选择计税方式时,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因此,在收到年终奖时,请注意其发放时间,以便正确选择计税年度。年终奖的计税方式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年终奖的发放并非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是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范围。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年终奖的发放条件、标准和程序。若用人单位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年终奖的发放,则应按照约定执行。若未作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员工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发放及发放多少。
此外,《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奖金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年终奖作为奖金的一种形式,其发放也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放年终奖时,应确保公平、公正,不得歧视或无故拖欠。若员工认为用人单位在年终奖发放过程中存在违法或不公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年终奖的发放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需要企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精心策划、合理安排,才能让年终奖真正发挥其激励作用,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