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86 21 6439 4114; +86 21 6439 5612
Mail: hrs@kaizencpa.com
中国最高院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案例
中国税务居民跨境收入纳税申报
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新政
上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规范申报
中国个人境外收入纳税管理
Q:员工和公司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公司按照协商要求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员工和公司发生纠纷后,员工提出公司需要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和公积金,公司是否需要补缴?
A: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保和公积金。根据社保和公积金相关条例,公司为建立劳动关系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属于强制性法律义务。即使员工和公司关于社保和公积金不缴纳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违反《社会保险法》属于无效协议。即使员工同意公司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公司也应该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规避相关风险。
Q:如公司不按时登记社保信息,会带来什么法律风险?
A: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Q: 外籍员工如果遇到中国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否需要按照《劳动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A:《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对外籍员工在中国就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险明确相关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外籍员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护,中国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要求赔付其经济补偿金。由于外籍员工在中国工作需要办理签证,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等相关手续。外籍员工的劳动纠纷的认定可能会因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的变更而改变。在外籍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当协助外籍员工办理工作许可注销和居留许可变更等事宜。
Q:如果员工提出公司解除与自己的合同,是否要赔偿经济补偿金?
A:除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的特殊约定外,如果员工在自愿离职的情况,公司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Q:公司在员工入职时与员工事约定合同终止后无需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约定是否有效?
A:辞职信的提交以及协商解除的签订,均应该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公司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如双方按照公司流程,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经济补偿金可以按照协商的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