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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日起,上海人社部门在上海一网通办开启了平均工资申报的通道,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各个用人单位可以参考下图的申报方式申报平均工资事宜:
此次的平均工资申报包含了,202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申报以及2022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缴存完4月公积金的用人单位,在平均工资申报完成后,7月的公积金基数也将根据该平均工资调整。没有缴存4月公积金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公积金基数申报通道开启后,手动申报公积金基数。在上海出台社保和公积金上下限后,职工的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将按照本月申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超过社保和公积金缴存上限的将按照缴存上限缴纳,低于缴存下限的将按照下限缴纳。
对于为能在2023年5月31日以前申报平均工资的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如果用人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有出现申报或者计算问题,欢迎来咨询我们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