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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非常敏感的话题。在上海,人力资源经理或者专员对于工资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呢?上海关于工资发放的相关条款可以参考《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等相关的法律以及条例。
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工资清单给到劳动者吗?
需要。工资清单需要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数额、项目、工资月份,劳动者姓名等相关的信息。不管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用人单位都需要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
如果按照现金的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准备两份工资清单并由用劳动者签字确认收到工资,一份交由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自存。
用人单位的资金发生突发性的周转困难,工资是否可以延期支付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的资金周转困难,工资需要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经用人单位的工会或者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具体的支付时间需要告知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或者拨打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等法律的风险,严重的可能导致刑事犯罪。具体的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共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八十五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等等。
用人单位实行年薪制,工资可不可以按照季度或者年度一次性发放给劳动者呢?
不可以。《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每月至少付一次工资,支付的具体时间可以与劳动者自行约定。如果又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需要提前支付工资。
如果可以在妇女节或者青年节等节日休假的劳动者,在这些部分公民休假的节日期间照常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吗?
如果是在工作日,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是在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则需要按照法定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加班工资。